场景一:街头
“哎呀,我也可以接受采访吗?等一下等一下,让我补个口红,很快的,很快的!两分钟就好……嗯,我知道你们!你们就是为PORTRAIT拍摄纪录片的那群人吧?对,我是他们的歌迷,我第一次看他们演出是在周禹开的那间酒吧,红彗星。周禹就是那个瘦瘦的,蛮帅的键盘手……是啊,我觉得他很帅,虽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。但是PORTRAIT里的每个人都长得很不错吧?我闺蜜之前看海报还以为他们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偶像团T呢,哈哈哈。
“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听摇滚了,以前家里有好多那种打口磁带,都是我爸买的,什麽Queen,BobDyn,Eric,尼尔·杨……国内的有何勇,张楚……我跟着他听了好多,久而久之自己也挺喜欢的。不好意思啊,我是不是说远了?嗯,我想想……我是从两年前开始听PORTRAIT的,我也说不清为什麽喜欢他们。不,不是看脸,他们确实很帅,但我没有那麽肤浅哈哈。我喜欢他们的音乐,听上去很孤独,但是孤独得很痛快,反而有一种解脱的感觉,你明白吗?摇滚可能就是这样吧,b生病痛苦,b失眠痛苦,bAi一个人还痛苦。
“我买了PORTRAIT的所有专辑,最喜欢的歌是余晨写的《LoveKills》。他原来只是乐队主唱,後来吉他手丁春和离开了,他才又做主唱又做吉他手。对,他会写歌,中文歌,因为他的英文不太好嘛。我觉得他看过很多书。哈哈,Ga0摇滚的哪有文盲啊?文盲怎麽能写出那些歌词呢?什麽‘你离开的那一天,所有的,所有的树都在倒立’,什麽‘生活是肿瘤,我是化了妆的屍T,而你缠着绷带醒来’,这些都是余晨写的。我觉得他写的歌都很特别,很有个X。我现在的朋友圈签名就是他以前写的歌词:‘汤姆被赶出家门,成为白痴,杂种,受害者。’我也不知道怎麽形容这种感觉,我就是很喜欢这首歌。
“丁春和?我不知道他为什麽要离开乐队,就像我不知道余晨为什麽要在新年第一天自杀一样。可能除了他们自己,不会再有其他人知道真相了。前不久也有个摇滚乐队的nV主唱自杀了,你知道吧?对,WOODBOOM的犬cHa0。我觉得她也很可惜,她还很年轻,更适合在舞台上散发魅力,而不是用一把走私的手枪结束自己的生命……她和余晨好像是很好的朋友吧?看得出来,他们确实是一类人。你刚才说什麽?我没听清。噢,他们是哪一个类型的人吗?我不知道怎麽形容……你能看到天上的太yAn吧?我们是被yAn光照着,活在一个又一个晴天里的人,但他们不是。他们是一直没能走出雨天的人……他们的生命一直处在雨天,从来都没放晴过。
“PORTRAIT是一支很有灵气,也很有创造力的乐队,我以为他们会大红大紫,所以根本没想到……没想到现在乐队就只剩下两个人了。他们的鼓手,颜栎,是我高中同学的远房亲戚,他在江北路出事的那天,我还把新闻发给我同学看了。我同学说她其实一直有种他活不长的预感。她和我说颜栎周岁的时候,他们家里安排他抓周,床上有钢笔,算盘,印章,一百块钱什麽的,结果他什麽都没抓,从床上摔下去了,在地板上抓到一本母婴保健手册。好像那之後他就有了个小名,叫册册……对,我听说警察抓到了凶手,一个三十多岁的JiNg神病人,用菜刀杀了两个人,伤了四个人,不用负刑事责任。但我不知道……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麽了,就像出错了,生病了一样。
“我最喜欢的乐队成员?有的,有两个,主唱余晨和贝斯手锺天慈。余晨之前说过了,会写歌,长得也很漂亮……我当然知道他是男的啊,我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了。他不光长得很漂亮,气质上还有点忧郁,有点疯狂。他戴耳钉,涂指甲油,经常穿松松垮垮的背心,还有擦得很亮的黑皮靴,你一眼看过去,想不注意到他都难。他是那种一站上舞台就笑个不停,到处跑,到处摔跤,你根本猜不到下一秒会扑过来亲你,还是用力掐Si你的人。锺天慈呢,哎,这麽叫他好像很奇怪,我还是叫他内格罗尼吧,反正他之前在PrayerS就一直用这个名字。内格罗尼不太Ai笑,也不太Ai说话,在台上总是低着头,很沉默,很安静地弹贝斯。他个子很高的,可能有一米八七,一米八八?总之有点像模特。而且他会穿那种很长的大衣,不是黑的,就是灰的,感觉他不太想要什麽存在感……对吧!我也觉得他们两个人完全不像,一点都不像,可是他们一靠近彼此就有化学反应。我看过他们的演出,他们不用张嘴说话,只靠眼神和表情就可以交流。你懂吧,好多金婚银婚的夫妻都做不到这样。这个世界上貌合神离的伴侣太多了,真的太多了,所以才显得他们不正常,不合群,就像两个异类,怪人。
“我没记错的话,他们都有各自喜欢的乐队。余晨喜欢电台司令,内格罗尼喜欢平克·弗洛伊德。这两个乐队不是最喜欢做那种音乐了吗——那种连正常人听了都想Si的音乐。嗯,我还是觉得他们两个人不像,但他们骨子里应该是一样的,都是那种缺了一半身T的人。我不知道你看没看过PORTRAIT的现场演出,有一次,他们用同一个麦克风唱《YourBeautifulSon》,我和我边上的人都哭了。不知道为什麽,当时就是觉得很感动,很想哭。现在我可能想明白了,因为宇宙太大了,太浩瀚了,可是就算在这麽大,这麽浩瀚的一个地方,还是有两段电波能够交汇,能够共振,甚至像拼图一样拼在一起变得更完整,你就会发现活着也不全是坏事。就是因为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,还有像他们一样的人,你才会少一些绝望,多一些期待,不是吗?
“唉,我不是什麽世界顶级的制作人,也不是多专业多资深的乐评人,我只是一个摇滚乐迷,一个勉强混日子的普通人。如果你让我用摇滚的眼睛看余晨,我会说他是天才。然而他Si了,就像有人挖出了摇滚的心脏。你明白吗?他站在台上唱歌的时候,就像在和话筒za……我当然会想他,当然会觉得遗憾……但是有什麽办法呢?人是抓不住流星的。”
场景二:西餐厅“紫罗兰”
“你们怎麽会想到来采访我?就因为我是他的前nV友?但是我和他……我和内格罗尼已经分手很久了。你们想从我这里知道些什麽呢?关於他们乐队的情况,我和你们知道的一样多——先是吉他手退出了,接着主唱Si了,鼓手Si了,键盘手把酒吧卖掉了,听说将来会改成一间网吧。对,我很久都没见过内格罗尼了,我们没有联系过。英国?我不觉得他会回到英国,他应该还在月城,只是不再Ga0摇滚了。放心好了,他不会想不开的,毕竟他要替别人好好活着。别问那个人是谁了,这里有镜头,我不会说的。我只能说因为他是内格罗尼,所以他早有准备。他早就明白那个人不会为了他活下去,他却愿意为了那个人活下去,他一定会的。没有为什麽,他就是这样的人,我以前很喜欢他这一点。
“我们最後一次见面是在圣心墓园,我妈的葬礼上。那天余晨也在。嗯,我知道余晨Si了,在北京路的天桥附近自杀了。不,我和余晨不算朋友,我不知道他的生日,更不知道他喜欢哪支乐队……这很奇怪吗?我本来也不是很喜欢他这个人。为什麽?不喜欢他也需要理由吗?好吧。可能是因为他有讲不完的笑话吧,只要他想,他什麽时候都能笑出来,疯起来,他甚至能用自己的Si亡博取关注。对,我嫉妒他。我嫉妒他没有牵肠挂肚的人,没有耿耿於怀的事。他让我觉得自己很失败。
“葬礼结束那天,我回到之前和我妈一起住的房子。半夜,我接到一个电话,是余晨打来的。他什麽都没说,没问,我能在电话里听到他的呼x1声。那个呼x1声陪了我一整晚。我还没说过我妈是尿毒症走的吧?我知道余晨偷偷去过医院,做过配型检查,我觉得他疯了。我怎麽可能要他捐出自己的肾?他才二十四岁,他应该继续唱那些工业噪音一样的歌,继续做那些疯疯癫癫的表演,然後在舞台上打滚,把膝盖摔破,摔烂,把血溅到观众身上……他才二十四岁,他taMadE到底在g什麽?对,我不光讨厌他,我还恨他,真的恨他,我恨Si他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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